CJJ128-2009: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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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 一般规定; 3. 垃圾接收系统; 4. 垃圾焚烧锅炉系统; 5. 余热利用系统; 6. 电气系统; 7. 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 8. 烟气净化系统; 9. 残渣收运系统; 10 污水处理系统; 11.化学监督; 12. 公用系统; 13 劳动安全卫生防疫与消防。
CJJ128-2009
1
1 总则
9
2 一般规定
10
2.1 运行管理
10
2.2 维护保养
11
2.3 安全
11
3 垃圾接收系统
12
3.1 运行管理
12
3.2 维护保养
13
3.3 安全
14
4 垃圾焚烧锅炉系统
15
4.1 运行管理
15
4.2 维护保养
16
4.3 安全
17
5 余热利用系统
18
5.1 运行管理
18
5.2 维护保养
18
5.3 安全
19
6 电气系统
20
6.1 运行管理
20
6.2 维护保养
21
6.3 安全
21
7 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
23
7.1 运行管理
23
7.2 维护保养
23
7.3 安全
24
8 烟气净化系统
25
8.1 运行管理
25
8.2 维护保养
25
8.3 安全
26
9 残渣收运系统
27
9.1 运行管理
27
9.2 维护保养
27
9.3 安全
27
10 污水处理系统
28
10.1 运行管理
28
10.2 维护保养
28
10.3 安全
28
11 化学监督
29
11.1 运行管理
29
11.2 维护保养
29
11.3 安全
30
12 公用系统
31
12.1 运行管理
31
12.2 维护保养
31
12.3 安全
32
13 劳动安全卫生防疫与消防
34
本规程用词说明
35
附:条文说明
36
1 总则
40
2 一般规定
41
2.1 运行管理
41
2.2 维护保养
42
2.3 安全
42
3 垃圾接收系统
44
3.1 运行管理
44
3.2 维护保养
45
3.3 安全
46
4 垃圾焚烧锅炉系统
48
4.1 运行管理
48
4.2 维护保养
53
4.3 安全
54
5 余热利用系统
55
5.1 运行管理
55
5.2 维护保养
55
5.3 安全
56
6 电气系统
57
6.1 运行管理
57
6.2 维护保养
57
6.3 安全
57
7 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
58
7.1 运行管理
58
7.2 维护保养
58
7.3 安全
59
8 烟气净化系统
60
8.1 运行管理
60
8.2 维护保养
61
8.3 安全
62
9 残渣收运系统
63
9.1 运行管理
63
9.2 维护保养
64
9.3 安全
26
10 污水处理系统
65
10.1 运行管理
65
10.2 维护保养
65
10.3 安全
65
11 化学监督
66
11.1 运行管理
66
11.2 维护保养
74
11.3 安全
74
12 公用系统
76
12.1 运行管理
76
12.2 维护保养
76
12.3 安全
77
13 劳动安全卫生防疫与消防
78
2.1.4 运行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2.3.3 严禁接触正在运行设备的运动部位。
3.1.3 危险垃圾严禁进入垃圾贮坑,大件垃圾应破碎后进入焚烧炉。
3.1.4 卸料区严禁堆放垃圾和其他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3.3.2 垃圾运输车卸料时严禁越过限位装置卸料。
3.3.3 严禁将带有火种的垃圾卸入垃圾贮坑。
4.1.1 余热锅炉投入运行前必须取得有效使用登记证。
4.1.3 余热锅炉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并应在合格后投入运行。
11.3.2 化验过程中的烘干、消解、使用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严禁使用明火直接加热有机试剂。
11.3.3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试剂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应分类专门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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