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91-2006: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废止
资源类型: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06-08-24
实施日期:2006-11-01
废止日期:2015-05-01
入库日期: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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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共分9章,1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注水站、注水管道、配水间及井口、聚合物配制站、注聚站及注聚管网、公用工程等。
1 总则
7
2 术语
8
3 基本规定
12
4 注水站
14
4.1 站场
14
4.2 注水泵房
15
4.3 储水罐
17
4.4 住配间
18
5 注水管道
19
5.1 金属管道耐压强度计算
19
5.2 注水管道设计
20
6 配水间及井口
22
6.1 配水间
22
6.2 注水井口
22
7 聚合物配制站
24
8 注聚站及注聚管网
28
8.1 注聚站
28
8.2 注聚管网
29
9 公用工程
30
9.1 供配电
30
9.2 仪表及监控(测)
31
9.3 采暖与通风
34
9.4 站场道路
35
附录A 金属管道材料的许用应力
37
本规革用词说明
39
4.2.9 注水泵出水管应选用无缝钢管,管道的设计壁厚应进行管道强度计算后确定。
4.3.3 拱顶注水钢罐顶部应设封闭式护栏。
4.3.4 严禁注水用清水与污水进入同一储罐。当清水与污水两罐出求曾相连通时,清水进水管高度必须高出污水罐溢流管0.3m以上。
5.2.4 注水管道在选用钢管时,管道的设计壁厚应经强度计算后确定,
5.2.7 注水管道不应从已建的建(构)筑物下面穿过,在通过建(构)筑物时,管道距其净距不应小于5m,否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2.6 处于人口稠密的居住区和商业繁华区的注水井口,应设钢围护栏,围护面积不应小于2.5mX2m,高度不应低于1.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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