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76-2006: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废止
资源类型: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06-08-24
实施日期:2006-11-01
废止日期:2015-10-01
入库日期: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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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的内容共有10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总图、建筑与建筑热工节能设计;工艺节能设计;电力节能设计;给排水节能设计;供热节能设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动力与工业管道节能设计及自动控制节能设计等。
GB50376-2006
1
1 总 则
9
2 术 语
10
3 总图、建筑与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12
3.1 一般规定
12
3.2 外门和外窗
13
4 工艺节能设计
14
4.1 生产规模
14
4.2 工艺设各的选择
14
4.3 生产工艺
14
4.4 动力参数的确定
14
4.5 车间工艺布置
15
5 电力节能设计
16
5.1 侠电系纨及电压等级选择
16
5.2 车间配电
17
5.3 功率因数补偿
18
5.4 照明
18
6 给排水节能设计
20
7 供热节能设计
22
8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
24
8.1 采暖
24
8.2 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8.3 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
26
9 动力与工业管道节能设计
27
10 自动控制节能设计
29
附录A 橡胶工业企业可比单位产品三胶合能耗一览表
30
附录B 橡胶产品三胶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31
附录C 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34
附录D 气温影响可比修正系数F值
36
本规范用词说明
37
附:条文说明
39
1 总 则
40
2 术 语
41
3 总图、建筑与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42
3.1 一般规定
42
3.2 外门和外窗
45
4 工艺节能设计
46
4.1 生产规模
46
4.2 工艺设各的选择
46
4.3 生产工艺
46
5 电力节能设计
47
5.1 侠电系纨及电压等级选择
47
5.2 车间配电
49
6 给排水节能设计
51
7 供热节能设计
53
8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
54
8.1 采暖
54
8.2 通风与空气调节
54
8.3 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
57
9 动力与工业管道节能设计
62
10 自动控制节能设计
64
3.1.4 严寒、寒冷地区的炼胶车间、主要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的体形系数不得超过0.4。
3.2.2 橡胶工厂主车间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0%。
5.2.1 橡胶工厂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
5.2.4 采用高效电力整流设备,并根据负荷变化情况,对电力整流设备运行效率进行测定。电力整流设备在额定负荷状态时的转换效率应不低于以下指标:
1 直流额定电压在100V以上为95%;
2 直流额定电压在100V及以下为90%。
5.3.1 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应在负荷侧合理装设集中或就地无功补偿装置,企业计费侧最大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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