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95-2008:水泥工厂设计规范废止
-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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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条文
1.0.6 水泥工厂设计应采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严禁新建和扩建湿法回转窑、立波尔窑、干法中空窑等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建设的水泥生产线。
3.1.10 水泥工厂的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新型干法水泥工厂尚应符合表3.1.10的规定。
5.1.1 水泥生产工艺流程的设计和工艺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禁止采用明令淘汰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5.4.2 在废物贮存、输送、预处理及最终处置环节设计中,应采取防止气味、粉尘的发散及溶析渗漏等二次污染发生的措施。
5.4.3 水泥生产协同处置废物时,水泥工厂焚烧废弃物排放标准不应超过表5.4.3的规定。
5.7.4 煤粉制备系统的安全防爆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煤磨、选粉机、除尘器、煤粉仓等处应装设防爆阀。
2 防爆阀前的短管长度不应大于10倍的短管当量直径。
3 防爆阀前的短管应垂直布置。
4 当采用带膜片的防爆阀时,阀膜片面应与水平面成45°夹角,并应采取防雨雪措施。
8 除尘器进口应设置停电状态下自动动作的快速截断阀。
9 辊式煤磨、煤粉仓、除尘器等设备应设置灭火装置。
7.6.9 爆炸及火灾危险场所分区与电力装置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氧气瓶库、乙炔气瓶库、燃油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应划分为2区。
2 煤粉制备车间应划分为22区,煤均化库应划分为23区。
7.9.4 厂区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宜采用TN系统。TN系统的型式,应根据工程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在TN-C或TN-C-S系统接地型式中,严禁断开PEN线,不得装设断开PEN线的任何电器。
3 在TN-C-S系统接地型式中,应在由TN-C转为TN-S系统的用户进线配电箱处,将PEN线分为PE线和N线,分开后两者严禁再合并。
7.11.2 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7 控制室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8.6.9 长期处于磨损工作状态下的结构构件,应采取抗磨损措施,且结构层外应单独设置耐磨层,并应对耐磨层进行定期检查。
9.2.5 给水水源的选择,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的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2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
9.2.13 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及非城镇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
9.4.6 给水排水管道应根据建厂地区气候条件和建筑物特性,采取防冻和防结露措施。
9.5.1 水泥工厂应设计消防给水,并应按建筑物类别及使用功能,设置固定灭火装置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9.5.6 下列车间和建筑物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
1 煤粉制备车间。
2 煤预均化库。
3 中央控制室。
4 超过2个车位的修车库。
5 停车数量超过5辆的汽车库和停车场。
6 超过5层或体积超过10000m³的单身宿舍、招待所及工厂其他辅助用建筑。
10.2.1 采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 贮存或生产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的建筑物,严禁采用明火采暖。采用电热采暖时,应采用防爆型电暖器及插座。
10.3.3 生产与辅助生产建筑的机械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7 设有二氧化碳或其他气体等固定灭火装置的中央控制室及其他建筑物,应按消防要求设置局部排风系统。
10.3.4 事故通风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降压变电站、配电站的高压开关柜室、电容器室、氧气瓶库、乙炔气瓶库、汽车保养间的充电间、电瓶修理间、射油泵间、燃油附件间及喷漆间等辅助生产厂房,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当事故排风与排热、排湿系统合用时,通风量应根据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2 事故排风机开关应分别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
3 事故排风机应设置在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物质散发量最大的地点,并应采取防止气流短路措施。
4 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通风机的电机应采用防爆型。
5 电缆隧道应设置事故排风,排风量应按隧道断面风速0.5~0.7m/s计算,并应采用自然补风。风口距室外地面的高度,进风口不应低于2m,排风口不应低于2.5m。
10.4.3 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 集中空气调节系统送、回风总管,以及新风系统的送风管道上,均应设置防火装置。所有风道、保温材料等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11.4.6 铆锻焊工段的氧气瓶库、乙炔气瓶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氧气瓶库、乙炔气瓶库与有爆炸危险的房间的距离应大于30m,氧气瓶库和乙炔气瓶库周围25m以内的建筑物严禁采用明火取暖,且库内应设置通风和消防设施。同时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照明开关应设置在门外。
11.4.13 氧气瓶库与乙炔气瓶库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采用隔墙将氧气瓶库与乙炔气瓶库隔开。库内地面材质应具有防火和防腐蚀性能,且地面荷载应0.8~1t/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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