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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五年15万套 让新市民青年人居住无忧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3

  为解决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中,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2019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13个城市部署开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福建省福州市位列其中。

  福州市每年新增人口约18.2万人,其中新市民、青年人等流入人口约11.2万人,保障性租赁住房缺口很大。按照“供需匹配”的原则,福州市编制形成了“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总体规划,确定了15万套(间)的发展目标,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起房、住上房。

  截至目前,福州市已累计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6.29万套,预计可帮助12万人解决住房问题。这个数字的背后是一幅生动的民生画卷,也蕴含着该市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努力探索和创新尝试。

上班近、小户型
好住不贵

  要让新市民、青年人愿意租房、住得舒心,得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在单位、公司旁,节约他们的通勤时间和通勤成本。

  为促进职住平衡,福州市把中心城区(县城区)、产业园区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布局的重点。在中心城区,突出补齐老旧园区中职工宿舍不足的短板、重点考虑轨道交通可到达区域、安排“三创园”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新城区安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产业园区,大力盘活园区配套用地和企业自有闲置用地等存量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020年7月,福州市出台了《关于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明确套型配比与户型功能布局。对标30、40、50、60平方米户型,市、县两级分别实行“8:1:1”和“7:1:1:1”控制标准。具体内容为:中心城区套型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户型占80%以上,40和50平方米户型各不超过10%;县(市)套型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户型占70%以上,40、50、60平方米户型占比各不超过10%。其中,35平方米以下套型,配置卧室、起居室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并具备使用简单电加热和排烟厨具的条件;35平方米以上套型,设置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有房子租这一问题解决了,还得让新市民、青年人租得起。租金不得高于项目所在片区市场平均租金的90%,年租金上涨不超过5%。福州市通过合同约束、市场平抑、部门制约、价格指导,将租金监管与指导相结合,确保了这一目标的实现。

  租金不仅得让“租户可负担”,还得让“企业可持续”。为此,福州市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国建设银行优惠信贷资金,通过财政“补”、金融“扶”、税费“减”,缓解市场主体投资压力,为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低租金”提供支持。

房子从存量土地中来

  606间房源、846个床位、租金在市场标准上打八折。在福州市晋安区福兴经济开发区,由旧厂房改建的两栋保障性租赁住房,让附近青年人租房舒心。2018年,因为原厂企业外迁,厂房完全闲置,经过改建,这片曾经荒芜的土地蝶变成以数字内容产业为主的都市型新兴产业集聚地。

  地从哪里来,这一问题决定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上限。为此,福州市一直探索创新土地供给模式,福兴经济开发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便是典型案例。在实践中,福州市盘活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资源,促进多渠道供给,探索形成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三类用地七种模式。

  对于集体用地,参照商品住房用地最高限价制度公开出让,引导村集体将土地收入全额用于回购出让地所建租赁住房,与竞得人分割办理各自权属登记;采取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村集体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合作经营方。

  对于工业用地,把配套用地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的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利用企业自有闲置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低效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盘活了低效工业用地资源;利用闲置工业厂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性质保持不变。

  对于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以优惠价格整宗出让租赁住房用地,重点安排新城区、地铁沿线项目;在商品住房用地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租赁住房,明确中心城区部分商品房项目自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最低比例不少于20%。

有监管,租得放心
有服务,住得安心

  为了让租户租得放心、住得安心,福州市把后续使用效果作为检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志,通过信息化、规范化的房源运营,强化监督管理。

  建设福州市住房租赁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将所有保障性租赁住房均纳入平台管理,实现房源由平台统一发布、产权信息实时核验、房源租赁网上签约、租后网上监管。

  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产权办理、使用规程、使用情况动态评价机制等一系列的监管、约束、评价机制。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产权登记时,实行整体确权登记,不办理分户产权,禁止分割转让、抵押、销售。

  服务贴心,才能住得安心、舒心。福州市对标“租购同权”,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配套服务政策,让租户在教育、健康卫生、社会保险、就业保障等公共服务上享受与购房者同等的权利。

  对承租住房作为唯一住房的,允许承租户子女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对合法承租户,孕产妇可在本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可就地免费办理儿童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

  对合法承租户,可以参加并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在异地转移、接续;按规定享受免费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信息服务;70岁以上老人可参照福州市五城区居民享受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推广共享模式,打造共享厨房、洗衣房、客厅、健身房等设施。

  随着五年建设1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序推进,福州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将得到有力缓解,有福之州也将更好地造福于民。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11.23 杨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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