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破除“房地产依赖症”,果断实施一系列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推自贸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海南省先后组织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治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以及网络虚假宣传广告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房地产市场乱象,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高位推进,统筹部署专项整治
海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房地产工作,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的重要任务,坚决实施全域限购等各项调控政策,持续深入治理房地产市场各种乱象,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在海南省自贸港发展预期看涨以及出台一系列“史上最严”政策措施的大背景下,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价外加价、“不限购”“不限贷”违规宣传等乱象。对此,省委书记沈晓明、省长冯飞分别作出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副省长冯忠华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统筹部署落实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部门联动,协同高效推进落实
为实现部门联动协同、合力解决各类疑难杂症,海南省政府建立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市县也相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推动整治工作落实。为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省直相关部门、市县政府主动转变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机制,打破部门界限,切实解决问题、巩固成效。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工作专班,专项推进房地产领域网络违规宣传广告治理;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社保、税务、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坚决防止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的违规行为;海口市设立综合协调、联合执法、宣传舆情、矛盾纠纷调处4个工作组,在街道社区设立基层工作点,专门指导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发动群众,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
发动基层力量,由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街道、社区及网格员组成排查队伍,联合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12345热线等举报平台,及时对群众反映的房地产市场价外加价、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投诉举报线索进行研判处理。持续强化宣传,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购房者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或提供线索,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同时,鼓励网络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引导网民共同参与监督,督促各网站平台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举报平台入口链接,及时处置并答复网民举报信息。
重拳出击,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自开展整治行动以来,海南省各职能部门主动出击、重拳打击,充分震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有效惩戒作用。目前,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治理已处罚款104。94万元,对违规经营的5家租赁企业立案查处,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或刑事拘留;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共处罚款592。86万元、拟处罚款910。62万元,25人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共清理查删房地产领域网络违规广告信息26237条、虚假销售(租赁)房源信息15433条,注销违规账号1355个,对7家企业进行查处,共处罚款286。54万元。为进一步扩大整治工作成效,今年海南省先后组织召开 4次新闻通气会,正面宣传近3年来房地产调控成效,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传递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警示房地产企业、网络平台及其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通过专项整治,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联合查处、联合监管、联合信用惩戒等联动机制,强化横向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并保留整治工作专班的原班人马,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委托第三方企业定期排查收集“不限购”“不限贷”等网络虚假宣传广告信息,并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核实处置,保持网络违规宣传广告常态化治理。进一步完善交易环节监管,海口等市县实行购房资格码制度,既方便群众办事又确保购房资格的真实性,有效防止骗购备案行为。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系统,通过监测核心指标和参考指标,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风险研判力度。同时,大力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稳定市场预期,有效解决市场供需矛盾导致的乱象问题。
下一步,海南省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压实市县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自贸港建设。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9.24 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