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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新模式 追求高效率——陕西安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小记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8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陕西省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新思路、新方法破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时限长、流程不统一、交叉管理等难题,推出“232”模式改革(即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两大类型、规范审批流程的三个阶段、建立报审报批两项机制),打造服务更优、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增效更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服务新模式,获得了显著成效。

  针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康市按照项目特性、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等不同特点,分为A类和B类两大类型,并对其实施项目分类管理。其中,A类项目为不新增建筑面积、不改变既有建筑功能和主体结构、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涉及文物保护的项目;B类项目为利用公共空间新建各类用房或改变原有建筑功能和主体结构,以及需要加装电梯的项目。

  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的审批要素,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制定了审批流程图,进一步明晰项目审批全流程环节、时限、方式等要素,全方位规范了审批服务。

  审批流程中,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项目审批阶段整合为立项用地、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根据项目类型,简化报批要件,实施精细化管理。

  在立项用地阶段,A类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无需办理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用地手续;B类项目依据项目投资额、项目选址、建筑风貌、消防等指标,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报审。

  在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阶段,A类项目不再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依据联合审查意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B类项目依据联合审查意见,项目实施主体在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相关部门依据联合审查意见同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

  在竣工验收阶段,改造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或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根据A类B类项目不同特点,实行差异化验收。

  为缩减报审报批流程,该局在改造项目的报审报批过程中,实行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两项机制。

  在项目审查环节,牵头单位组织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及相关专家进行联合审查。对于A类项目,在联合审查期间,对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风貌、消防、建筑节能等技术指标一次性提出审查意见。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对于 B类项目的审查,增加建筑间距、消防设施等指标。联合审查牵头部门根据改造方案,出具联合审查意见,并注明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及报建资料,作为改造项目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

  在项目验收环节,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联合审查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通过“232”模式改革,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增便利”要求,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一窗受理、线上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办理模式,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新建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极大规范了项目审批流程,加快了工程进度,提升了工程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9.17 汪彦峰 吕瑞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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