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民生工程,加装电梯受到上海市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人的欢迎和期盼,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个“钱”字,是绕不过去的问题。为了解决居民的资金难题,上海市出台政策增加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简化提取材料。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业主家庭自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之日起五年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频次由“一次性”调整为“一次性或者多次”,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业主分摊的电梯建设费用。
增加提取频次后,业主家庭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提取住房公积金低于加装电梯分摊费用的,可以在五年内继续申请提取此后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业主家庭能够按照业主分摊的建设费用足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进一步缓解业主家庭支付加装电梯建设费用的经济压力。
简化提取材料。取消职工申请提取时需提供业主家庭加装电梯分摊费用实际支付凭证的材料要求。简化提取材料后,加装电梯项目正式开工的,业主家庭可根据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提取住房公积金,最大限度尽早实现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加装电梯资金筹措的支持。
此外,业主家庭首次提取后,需要就该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费用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免于提交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9.16 丁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