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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三融合” 探索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新路径”——访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总规划师宋晓龙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5

  

  2021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县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补齐县城建设短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总规划师、全国村镇建设智库美丽宜居县城建设专业委员会主任宋晓龙。他从自然、文化、生活三个角度,阐述了如何以绿色低碳理念为引领、探索县城特色构建的新路径。

  宋晓龙介绍说,截至2020年年底,我国县城数量总计约1860个,全国城镇化率达到63.89%。在城镇体系中,县城量大面广、以小型城市为主体,主要承担了县域农业转移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在县城安家定居的需求,但建设发展存在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城市聚集效应发挥不足、县城风貌缺乏特色导致“千城一面”现象严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人居环境品质不佳、对县城历史价值认识不足、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意见》的出台,将对未来我国县城建设发展起到积极的科学引导作用。

与自然融合,强调县城的“地域特色”

  记者:《意见》强调县城建设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融入自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河湖,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您是如何理解的?

  宋晓龙:这点非常必要。县城外的自然环境,决定了县城选址,主要包括所在地区的生态基底——山川平原、江海河湖、密林草地、耕地农田以及自然气候等。毛泽东的“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李白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杜牧的“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这些脍炙人口的诗句中描绘的不同地区的自然美景,反映了地域独特的自然形态。大自然为人类赋予的山水形胜是县城生存的基础,是文化的根基,也是县城地域特色的源泉。保护大自然并与之融合,是绿色低碳县城建设的基本需要。

  县城内的自然环境,主要包括县城的绿地系统和河湖水系,所谓蓝绿空间体系。实现县城自然环境品质提升,一是尽可能地提高绿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占比;二是充分挖掘和保障附属绿地的潜能,应绿尽绿;三是加强街道绿化,构建步行绿道,建设森林化街道;四是重视公共绿地、小微公园的建设;五是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河道、湖泊水系,形成亲水公共空间。作为小城市的县城不仅不能挖山填湖,还要挖掘环境特质,形成绿树成荫、碧水蜿蜒、花团锦簇、鸟语花香的城市环境,充分反映地域特色。

  我院在编制内蒙古宁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充分结合当地自然与文化基底,构筑“一屏六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注重强化县城核心带动作用,严格控制县城建筑高度和开发强度,突出了内蒙古北疆建筑风貌,建设集人文和生态于一体的特色城市。

与文化融合,彰显县城的“历史特色”

  记者:《意见》要求加强县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存传统街区整体格局和原有街巷网络,不拆历史建筑,不破坏历史环境,保护好古树名木。这方面您有哪些体会?

  宋晓龙:中国的县城大都具有上千年历史。加强县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是增强文化自信、构建县城文化基底的保证。

  首先,要梳理好县域文化遗产资源,挖掘县城的历史文化价值,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传统街巷、历史河湖水系、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生活方式。这些最宝贵、无可复制的稀缺文化资源,是县城增强文化竞争力的基础。

  其次,要尽可能保护利用好文化遗产,彰显县城历史特色。文化遗产应当保护历史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古城、历史文化街区还应保持传统街巷肌理和传统生活方式的延续。文物古迹的保护应坚持最小干预的原则,历史建筑应开展普查、登记、挂牌、测绘工作,确保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在保护好文化遗产本体的同时,加强历史环境保护,让历史水系、街巷古道、古树名木、遗址遗存都得到保护、展示与利用。

  最后,要讲好文化故事,构建文化品牌。县城应是有浓郁地域文化的城市空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城市在文化传承中形成历史特色与城市魅力,美好的地域自然生态环境和久远的县城历史演变积淀,可以汇聚成优美动人的文化故事,打响县城文化品牌,形成“有文化的空间、有故事的县城”。

与生活融合,提升县城的“环境特色”

  记者:《意见》指出,提高县城建设质量,增强对县域的综合服务能力,对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过程中,如何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居民的生活需求,不断提升县城的宜居性?

  宋晓龙:县城作为人口规模比较小的城市,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心,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是推进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县城既有一般城市的通用性功能要求,诸如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城市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等,也有与生活需求融合以及构建绿色发展、特色宜居的“环境基底”要求。

  建设绿色低碳街道体系。县城街道由于人口少,机动车数量相对较少,应避免设计道路红线40米以上的过宽马路。街道适宜采取密路网,特别应重视人行步道的安排,保持大于3米的舒适的人行步道宽度。主次干道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种植4排以上的乔木,让街道拥有“森林感”。

  重视县城机动车停放问题。应重视发展绿色化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楼等设施,通过实施严格的城市管理,鼓励居民在利用公共交通的同时,提供必要数量的公共停车设施,既能满足居民不断增加的机动车外出需求,又能促进街道环境品质的提升。

  营造高品质的公共空间体系。结合城市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化体育医疗中心、居住社区和自然山水环境等,建设规模适宜、分布均匀、便于居民使用的公共空间体系。丰富多样的公共空间可以增加城市活力,满足城市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居民多元化的生活需求。

  强化县城建筑风貌特色。县城应该反映地域特色和文化传统,鼓励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设方针,把县城的开发强度降下来,把民用建筑的高度控制好,提高城市设计层次,提高建筑设计水平与工程施工质量,营造“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的县城风貌。

  总之,积极挖掘和高品质构建县城的“地域特色”“历史特色”和“环境特色”,重视“生态基底”“文化基底”“环境基底”的保护利用,才能提高县城建设质量,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进而实施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高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9.13  龚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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