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规范国家、省级和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制修订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相关标准的复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
标准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等9项内容,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标准明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应以需求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和集约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建设成果。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分为三级,即国家、省级和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应共用国家平台的业务指导系统。各级平台应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等,实现上下级平台之间联网互通、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平台在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中的信息安全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规定。平台的密码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需独立建设平台的县(县级市、区)可参照市级平台建设要求执行。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9.08 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