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我省计划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1万套、基本建成13.2万套。截至8月9日,已开工10.2万套、基本建成12万套,一批居民喜迁新居。
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之一,今年我省继续将棚户区改造纳入20项民生工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在棚户区改造工程补短板、提质量、促提升上下功夫。
强化工作部署。对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省、市、县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印发《2021年河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点》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加强工作推动。向各地派驻省级督导核查员,对各地上报的棚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将棚改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分组督查。每月以省安居办名义印发工作通报,督促各市加快工作进度,并对各市棚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
积极筹措资金。今年以来,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6.5亿元,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2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券169.5亿元。
我省各地积极探索经验做法,破解棚户区改造推进过程中的征迁、融资等难题,并抓住棚户区改造契机,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
保定市以政府主导、央企投资的方式,全面启动主城区46个棚改项目。依托保定市国控集团,整合资产规模超300亿元的平台公司,创新采用ABO(授权—建设—运营)模式,公开招标引进四家大型央企,以“投资人+EPC”方式参与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廊坊市将临空经济区棚改工作作为全市一号工程推进,制定出台涵盖回迁房建设、就业、教育、医疗等8个方面30项具体问题的民生保障措施。
摘自 《河北日报》 2021.08.12 记者 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