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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预警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10

  近日,贵州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建立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预警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围绕城市功能布局和城市品质推进棚户区改造。

  据了解,预警制度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个等级,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品质、改造进度、改造数据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施行预警管理,特别是因截留或挪用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或贷款资金,造成项目进度滞后和影响改造品质的,将严厉追责问责。分级预警的措施主要包括书面通报、正式约谈、挂牌督办、移送纪委监委等。

  通知明确,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棚改主体责任,整合资源,全力推进,特别是涉及项目包装等重大问题,要专题研究、落实到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棚户区改造工作牵头部门的作用,实事求是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并按照预警规则启动预警程序,推动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拟建和在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全覆盖核验,确保改造品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8.09 林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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