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进一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7 · 15”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项目石景山隧道施工段透水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分析研判,深入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补齐监管短板和弱项,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在认不清、想不到、管不住等情况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通知明确,全省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处于隧道、涵洞等暗挖阶段的市政工程项目,以及处于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或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等情形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暂停所有施工作业不少于三天(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除外)。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单位组织对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经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申请复工。
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对所监管项目提出的复工申请进行全覆盖复查,认真检查并确认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复工标准的方可批准复工。经复查认为未达到复工标准的,继续停工整改,复查发现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提请发证机关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扣证的施工企业除在相关媒体予以曝光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通报全省各地工程交易管理部门,建议自扣证之日起连续3个月提示相关建设单位对被扣证企业慎重选择。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等隧道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建档立册,闭环整治,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突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中的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过程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进行论证和审批,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五个必须”要求,特别是对市政隧道工程,要严格控制开挖进尺、台阶长度、二衬与掌子面间距等关键环节,加强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施工安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8.05 记者 刘一心 通讯员 岳建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