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发布《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完成46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对2000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方案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国有企事业单位、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在基础类、改善类、提升类三个方面改造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提升,先里子后面子”的原则,该市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居民意愿需求,确定“9+X”具体改造内容,“9”是指违建拆除、楼顶防水改造、楼体内外改造、线路改造、管道改造、道路改造、外部环境改造、安全改造、文化内涵提升等9项必改内容,“X”指依据不同小区实际情况,结合群众需求,自行确定的改造内容,确保基础设施改到位,满足小区居民需求。
方案要求,老旧小区改造要坚持精心、精细、精致、精美的“四精”理念,在改造前期设计规划时要精心、改造过程中要精细、改造后效果要实现精致精美,做到基础改造、内涵提升、精细打造、创新应用、后期管理“五到位”。实施“四区同建”,即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片区打造、绿色社区创建、完整社区建设。同时明确,老旧小区改造要按照制定改造方案、市级会审报备、办理项目手续、科学组织施工、联合竣工验收、完善后期管理六个步骤依次进行。
该市成立了邯郸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对市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并纳入该市民生工程考核。
摘自 《河北日报》 2021.07.27 记者 乔宾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