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目前,今年我区已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26个,惠及居民21.43万户,开工率达92.6%。
为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今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714个,涉及居民23.15万户,分别较去年增加57.2%和19.7%。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集中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道路破损、管网老化、上下水不畅、绿化空间不够、停车设施不足、公共活动空间缺失、建筑外立面陈旧等突出问题,补齐了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短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功能更完善、环境更优美,居住品质大幅提升。
为充分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自治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各地通过政府出资补助与业主合理分担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640部,改善了高楼层住户上下楼不便的问题,特别是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创造了良好出行环境。
摘自 《新疆日报》 2021.07.12 记者 王玉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