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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泗水:兜底改造让生活更顺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8

  麦收的喜悦写在农民群众的脸庞上,风调雨顺、生活“顺心”,这是他们平生的夙愿。

  可就在头几年,这份喜悦也改变不了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华村镇百陈村贫困人员宋怀常的“闹心”。那时,他住在土坯房里,雨季漏雨、冬天透风属于常态。2019年,得益于政策支持,政府决定帮助他家在原址拆旧建新。住进梦寐以求的好房子,一家人喜笑颜开。

  从“闹心”变“顺心”,宋怀常家的住房变化是当地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缩影。自2012年以来,泗水县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23亿元,为全县10003户4类重点对象及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危房改造。特别是2020年,全县紧扣脱贫攻坚决胜年关键节点,创新实施闭环管理模式,确保危房改造全覆盖、零遗漏、无死角,实现困难群众危房应改尽改,为全面实现小康夯实安居基础。

高位推进 规范实施

  “让贫困家庭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泗水县委副书记、县长赵鑫强调,“我们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应改尽改、质量安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职责履行到位。”

  泗水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街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抽调各部门骨干成立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县里牵头、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根据省市有关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泗水县先后制定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质量管理办法以及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每年实施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改造方式、实施程序、资金管理等内容。该县还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等级、具体改造方式等,参照省市政策,制定本地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特困家庭由县级财政兜底解决。

申报闭环 让危房改造透明化

  作为重要参与部门,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走在前面,通过入户讲解、发放宣传册、举行宣传“夜市”等方式,详细宣传申报流程、改造标准、服务对象等,全面提高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率,确保政策执行公开透明。

  泗水县严格落实危房改造程序,执行村、镇、县“三级公示、三级审核”工作制度和“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协议签订、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作程序。由户主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后者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进行公示,镇村两级及时对农户身份及住房情况调查核实。县主管部门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逐户鉴定镇村上报符合改造身份条件的农户住房,对于C级和D级危房农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任务细化分配到镇村,分类推进项目实施。

质量闭环 让危房改造优质化

  农村危房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确保质量安全是第一要务。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邀请专家对镇村工作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技术讲解,积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组织设计、质检等专业技术力量下沉一线,对危房改造重要环节检查巡查。

  “这活儿是民心工程、积德工程,用工用料必须严上加严、实上加实,确保工程质量对得起百姓。”华村镇某施工队伍带头人葛祥忠说。

  按照“分户建档、精准施策、严控质量”要求,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建立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台账,全面把控完成时间、质量安全、资金支付等关键节点,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严格把关,对存在问题及时纠偏、限时整改,坚决消灭质量风险隐患,着力打造“过硬、放心、耐用”的安居工程。

  当地还通过“先满意、后打款”这一约束机制,在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村初验,再由县级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会同镇村、施工队伍、农户共同验收签字。经验收无质量问题、符合建筑标准要求并经各方签字确认后,补助资金将直接拨付至农户账户。

监测闭环 让危房改造常态化

  2020年年初,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利用20天时间,对13个镇村27508户4类重点对象住房情况逐户排查,填表留照建立问题台账。同时,县政府出资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逐户鉴定,对A级和B级住房直接挂牌,对C级和D级危房立即纳入改造范围,摸清贫困户情况,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精准核实人员信息,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督查奖惩办法,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督导,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制度,激励各镇村争先进位、主动作为。2020年,泗水县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449万元,县政府出资236万元,实施危房改造2899户。

  在全面保障农村贫困人口C级和D级危房改造的基础上,泗水县继续扩大保障范围,持续强化困难群众B级房屋动态监测。通过帮扶责任人、镇村工作人员入户排查等方式,动态了解掌握住房安全变化情况,对发现的疑似危房及时鉴定,凡是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并有改造意愿的立即实施改造,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6.25 记者 赵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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