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的我省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中获悉,我省将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新型智慧城市,通过提高城镇住房保障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构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等,全面加快我省现代化城市的建设。
据悉,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我省将在老城区重点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15万套,完成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100部。在有条件的地区改造一批老旧街区,持续开展商业步行街升级改造行动。并探索改造一批老旧厂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工业文化旅游。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
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发展是关键环节。我省将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快建设“城市数据大脑”,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数字城管”建设,探索推进城市运行“一网通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推动西宁等智慧城市建设,加大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同时,提高城镇住房保障水平,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并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面启动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西宁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推进综合交通枢纽、港湾式停靠站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增强城市发展韧性,统筹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人防工程融入城市建设,让城市在这些方面“未雨绸缪”的能力越来越强大。
摘自 《西宁晚报》 2021.06.21 记者 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