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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8

  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力争5年实现乡镇镇区功能与品质“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创特色”:到2023年,全省所有乡镇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100余个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到2025年,300余个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让乡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宜居幸福家园。

  乡镇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桥梁和纽带。为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江西省根据乡镇条件,按基础类、提升类、示范类合理确定乡镇建设目标,突出乡镇特色;既量力而行,又循序渐进,不做形象工程和超标准、超规模建设;既要短期见效,更坚持建管并重。

  按照方案,全省乡镇(不含城关镇)将以乡镇政府驻地为重点,兼顾周边村庄,将农林垦殖场、不在城区的工矿区纳入美丽乡镇建设,并将实施垃圾污水专项攻坚等9项行动以及保护历史文化传统、塑造特色风貌等举措,通过“持续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环境美’;全面提升镇区功能,实现‘生活美’;全面提升镇区品质,实现‘人文美’;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实现‘治理美’”,最终打造具有江西地方特色的美丽乡镇。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6.17 杨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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