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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分解城市排水防涝责任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7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分解城市排水防涝责任,确认责任到岗、到人,层层抓好落实,防范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通知明确,要切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工作,积极做好汛期应对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不留盲区,再次对城市内涝积水隐患进行排查处置,抓紧督促整改,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订专门处置方案,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一是积极做好城市管网、河道清淤工作,加强内河涌、河湖水系的疏浚,及时排空湖泊、湿地等受纳水体,发挥其滞渗、调蓄和雨水排放等作用,保障城市汛期排水通畅。二是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立交桥、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城市内涝隐患重点区域逐一制订除涝方案,加强应急值守。三是加强应急抢险工作,按照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应急物资和抢险人员,防止因暴雨内涝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四是加强供水厂、变电站、排水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度汛防护工作,强化垃圾填埋场、建筑余泥场等堆埋场所的管理,划定防护范围,防止滑坡、水体污染等事件的发生。

  同时,坚持协调联动,加强汛期信息报送共享工作,做好应急值守。一旦出现灾情险情,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汛期发生灾情险情的城市,务必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2天内将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应对措施报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6.04 岳建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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