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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逾35%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0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措施》,《措施》明确,到2025年,我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城区及兰州新区城区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措施》明确,将加强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管理,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统筹考虑生产、包装、回收、处理等环节的资源环境影响,推动绿色包装和循环利用,提高产品可回收性,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及标准,推动可降解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应用,促进源头减量。将生活垃圾统一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个大类,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相对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小类,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合理设置简便易行的投放容器和收集设施,规范分类投放收集。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完善分类运输体系,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措施》要求,各地要加快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法治化和制度化。省级财政建立奖补机制,对实施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城市,给予一定奖补,各市州、兰州新区、有关区(市)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投入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强化资源保障。各城市应当健全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持续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提升垃圾分类工作科技支撑。

摘自 《甘肃日报》 2021.05.19 记者 杜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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