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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级及以上城市87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3


  记者11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2015年我省发起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攻坚战以来,经过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攻坚削顽疾,截至目前,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87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这些水体不再污水横流、恶臭阵阵,代之的是一条条水清、河畅、岸绿的生态河、景观河。福州、漳州、莆田三市还被评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行河长制,采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监管等措施,全面打好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至2020年底,全省共投入整治费用近千亿元。

  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长近5公里的流花溪,曾经被本地人称为“垃圾沟”。经过5年多整治,如今已“脱胎换骨”。记者近日来到这里,但见沿溪两侧杨柳依依,岸上绿树成荫,清澈溪水缓缓流动。

  流花溪的变化,是我省治理黑臭水体的一个缩影。我省把黑臭水体治理与沿河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对症下药,打出了包括溯源排查、内河清淤、沿河截污、管网修复改造等在内的治理“组合拳”。将治水与拆违、建路、种树、亮灯、建景、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开展,建设生态护岸,既治理水系又打造旅游休闲观光带。

  经过整治和管护,厦门市马銮湾新阳主排洪渠由曾经的臭水沟转变为碧水清流;漳州市先后推进九十九湾整治和西院湖、南湖等滞洪区生态公园建设,把昔日脏乱差的低洼易涝地、黑臭水体变成亲民便民的湿地公园、闽南文化走廊;莆田推进辖区内6条黑臭水体河道上下游及其支流的建成区内河综合整治,木兰溪由曾经的“水患之河”变身“安全之河”“生态之河”“发展之河”……

  治理城市黑臭水体需久久为功,全民参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开始,我省将把重点从水里转向岸上,加强控源截污,补齐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短板,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并推进污染源常态化监管执法与河道常态化运营维护,扎实推进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歼灭战和长治久清的持久战。”

摘自 《福建日报》 2021.05.12 记者 吴宏雄 通讯员 施由森 苏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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