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广州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工作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一方面,加大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配建保障性住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新增轮候户数。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产业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
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将继续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配套政策文件,鼓励集中式长租企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据介绍,广州市还将强化人才购房政策管理。享受市辖区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单身(含离异)人士,购买商品住房时,须提供购房之日前12个月在人才认定所在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不得补缴。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伙同他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骗取人才购房资格的行为。另外,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等9个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4.28 穗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