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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召开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推动会,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信用监管作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作为深入推进“一制三化”改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效能的重要方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方案,明确三个月的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挂账销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还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行业企业开展调研,听取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意见建议,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可落地、有效果、促发展,鼓励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知信、用信、守信,积极营造全行业关注、支持、参与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4.28 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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