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有关企业等加强工地人员实名登记考勤,保障工人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涵盖5个方面:第一,实名制设备配备运行情况,包括在建工地配备实名制管理设备情况和实名制数据上传至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监管系统”)情况。第二,管理人员在岗考勤情况,包括在建工地项目经理、总监在实名制监管系统中的考勤情况,以及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已办理变更手续,及时变更施工许可证和录入实名制监管系统情况。第三,在建工地进场工人是否全部在实名制监管系统中进行登记,工人考勤是否全员覆盖。第四,在建工地配备的实名制设备功能、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第五,宣传贯彻实名制管理政策情况,是否按要求组织项目人员进行学习等。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有关企业迅速按照以上检查内容自查自纠。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即日组织人员开展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5月10日前形成检查总结及汇总表并上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部分行动迟缓的市县,盯问题、抓落实。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贯彻,及时纠正政策理解有误、执行走样等问题,避免数据多头采集、重复采集、重复购置或购置不符合要求设备、实名管理数据暂停采集等情况,影响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和《工资支付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实名制监管系统正常运行,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影响营商环境,不得强制要求原已安装实名制管理设备的工地更换设备。另外,要督促各设备供应商在确保数据正常传输至实名制监管系统的前提下,抓紧配合工资监管平台做好数据对接,确保数据互通。
实名制监管系统记录的考勤数据是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业绩认定、评奖评优、诚信评价、在岗履职、标后履约的重要依据,是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实施市场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支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格执法,落实政策要求,不得拖延、推诿。
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此次检查中,对项目未配备实名制管理设备,项目经理、总监及工人考勤不符合要求等不落实实名制管理的,一律严格处理。对今年年初以来已下发整改通知书但仍未整改到位的,直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实名管理数据处于低位的市县,将通报所在市县政府;对不按部署要求开展实名制监督管理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4.23 琼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