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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数字家庭建设 提高人民居住品质——部标准定额司相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3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文件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相关负责人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问:《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影响深远。

  2017年以来,国务院多次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十四五”规划也提出要求,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丰富数字生活体验,发展数字家庭。

  但目前数字家庭的发展不平衡、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智能化水平不高、产品系统互联互通不够,特别是系统平台与住宅建设的结合缺乏整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和发展数字经济战略决策部署,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该文件的发布,是顺应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和家庭生活数字化趋势的一大举措,也是响应国家数字经济战略、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数字经济目标的重要政策。

  问:《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答:《指导意见》共包括5部分、18条内容。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明确数字家庭服务功能、强化数字家庭工程设施建设、完善数字家庭系统、加强组织实施4部分则指出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数字家庭三大服务功能,即满足居民获得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线上社会化服务、线上申办政务服务三大需求。二是强化数字家庭工程设施建设,包括加强智能信息综合布线、分类加强智能产品在新建及既有住宅、社区配套设施中的设置要求。三是完善数字家庭系统,包括加强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建设、加强与相关平台对接、推进智能家居产品跨企业互联互通和质量保障、强化网络和数字安全保障等要求。四是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各地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科技支撑、完善标准体系、人才培养、做好宣传引导。

  问:下一步如何推动《指导意见》落地?

  答: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指导意见》实施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试点建设。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确定试点城市或市辖区,对照发展目标,制订试点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将视情况开展试点,打造样板,示范引领全国数字家庭工作。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数字家庭标准体系研究,梳理完善相关标准,优先制定安全与隐私保护、设备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等关键标准。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作用,鼓励制定快速适应技术发展与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加大标准供给。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充分发挥基层社区、行业机构、社会团体、领先企业的引领和示范效应,通过政策宣传、标准宣贯、交流研讨、展览展示等多种形式,向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宣传普及数字家庭的重要性与发展前景。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4.23

  相关链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 建标〔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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