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要求省体育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以及各市、县、区政府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公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陕西省将有效解决制约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合理,运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健身环境明显改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全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升,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实施意见提出,5月底前,根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等规范,完成健身设施和可用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全面评估健身设施布局和使用情况,摸清健身设施短板,为制定补短板方案提供准确决策依据。
实施意见明确,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强化社区配套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与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老旧小区,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同时,深入推进健身设施建设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审批和全程监管,提高健身设施项目审批效率。在审查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要按照国家关于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标准规范严格把关。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健身设施建设和群众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4.20 陕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