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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多举措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0

  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年来,全省住建部门在建筑市场监管方面持续发力,通过强化政策指导、督办欠薪案件清零、加大监管力度、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等举措,打好建筑领域“治欠保支”攻坚战。

  为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2019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制定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加强招投标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对严重失信的建筑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名单管理,规范工程发包承包行为。同时推进工程担保制度,实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工资保证金等举措,既保障了农民工工资,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全省住建、人社等部门持续加强执法合作,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欠薪问题线索快核快查,对重大复杂欠薪案件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欠薪案件查办效能。发现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拖欠工程款欠薪的,以责令欠薪主体支付、动用工资保证金支付、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垫付等方式解决。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鼓励建设单位提前预支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违法违规建设、违法发包及转包等行为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大隐患。我省对这些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存在违法情节的企业和个人发现就查、露头就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核查,特别是对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及存在拖欠、涉访情形较多的建筑业企业定向抽查,加大核查频次,2019年以来,累计通报418家核查不合格企业,并责令整改。全省建筑市场主体责任意识日益增强,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明显规范。

  此外,我省推行建筑市场主体守信承诺制度。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直接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予以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得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摘自 《河北日报》 2021.04.19 记者 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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