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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持续推进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9

  福建省福州市政府近日审议通过《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进一步明确落实房屋结构安全属地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房屋业主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房屋结构安全。

  《导则》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落实日常巡查、现场判定、应急处置、整改整治、验收销号等各流程要求;完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等逐级培训制度,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

  据介绍,今年年初以来,福州市进一步深化农房和钢结构房屋排查复核、推动重大隐患整治验收等,持续推动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按照统一部署,福州市开展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作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专项清查工作。截至目前,六城区已排查既有房屋60.47万栋、44815万平方米;在建房屋373栋、274.3万平方米。查处违法占地行为180起、完成整改177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行为265起、完成整改261起;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78起,无资质设计、施工52起,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52起;施工许可审批违法违规行为33起,责令停工整改的房屋4栋、1.86万平方米,下发整改通知单87份。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福州市积极部署落实“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农房信息录入工作。在全面完成中央和省里下达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2020年年底前排查完毕的第一阶段任务目标基础上,全面建立市、区(县)、乡镇、村四级管理员、审核员、填报员等用户账号,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农房复核、信息补录等工作奠定了基础,确保排查任务如期完成。

  为切实保障钢结构房屋安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市级钢结构专家库,要求县(市)区成立钢结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专家组(技术组)。其中,县级专家组(技术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3人以上要有钢结构设计或施工经验),镇级专家组(技术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同时,组织市勘测院对“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钢结构房屋复核模块”进行提升,以更好地服务钢结构房屋复核工作。福州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城乡建设局邀请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专家对参与排查整治人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确保复核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进一步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验收,做到逐一销号。近期,仓山区完成1处存在重大隐患房屋验收销号,发现的5890处房屋重大安全隐患,已完成5842处整改验收,其他48处全部封房,正抓紧处置。

  鼓楼区开展房屋结构安全保险监测服务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房屋结构安全常态长效管理,对需要加固或经评估可以观察使用的隐患房屋,推行“房屋保险+设备监测+人工巡查”方式,通过逐幢摸排、踏勘,制定“一楼一监测方案”,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建立保险参与的房屋使用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监管,强化房屋安全隐患治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4.16 刘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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