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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中心推进自愿缴存灵活就业人员享“福利”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3

  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无单位帮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也能享受到低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福利”了。

  据介绍,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南宁市灵活就业居住,且现未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自愿缴存。提取可通过南宁中心个人网厅自助办理,也可到城区营业部或当地县管理部办理;申请贷款可到南宁中心贷款服务部或当地县管理部办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3.22 凌剑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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