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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预防建筑火灾保温材料须为A级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2

  为预防建筑保温与外墙装饰引发火灾、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建筑保温与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指南》。指南自4月1日起施行。

  指南明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均应采用A级。同时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建筑,其外墙均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保温材料。

  据了解,所谓的A级保温材料,即为不燃性建筑材料,可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因起火而引发的事故,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3.11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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