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消息称,2021年广西将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44047套,新筹集公租房5570套,列入国家年度建设任务的项目力争于9月底前开工建设。
据介绍,此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提前向各地下达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4.32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每套补助0.94万元,新筹集公租房每套补助1.2万元,住房租赁补贴每户补助0.3万元/年。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严格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途,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同时,提前做好土地报批、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报建等前期工作,及时签订房屋征收改造安置协议,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回迁安置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
此外,各地还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引导有需求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选择申领补贴方式,以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目前,全区各地正在加快出台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具体发放办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1.28 陈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