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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施工许可验收 审批不超45个工作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8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许可和施工验收两个阶段的审批总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选择告知承诺的一般建设工程不超过26个工作日。

  据了解,辽宁省优化了施工许可审批流程。例如,打破施工图审查区域限制,建设单位可任意委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限制;全面实行数字化审查合格书备案制度,各级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到现场进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红章备案。

  在验收环节,辽宁省健全了联合验收机制,设立了联合验收综合受理窗口,按照本阶段“一张表单”,一次受理联合验收申请材料。窗口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通过系统推送给各部门进行审查,并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单位应将需要补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1.27 邹明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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