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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西安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在全市(含西咸新区)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实行信用评价管理。
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通过信用评价系统对全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履职行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行为,按照信用评价标准进行采集、量化打分形成企业每日的动态信用分,最终将信用分按占投标总分10%的比例应用到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的评标过程。同时,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通报力度,建立建筑领域“黑名单”制度,最终形成以评促“治”、以评提“质”、以评保“安”的“互联网﹢监管”模式,切实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监管水平,压实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稳定可控。充分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建筑市场环境,助推全市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1.22 黄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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