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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拟推19项措施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5

  “到2023年,基本形成部门职责清晰、属地责任明确、监管服务高效的住房租赁管理机制。”广东省中山市近日发布《中山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修订稿)》,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该实施方案明确了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7个方面、19项工作举措。

  该实施方案提出,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积极促进租赁企业做强做大、上限入统,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格局。搭建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以方便房屋租赁交易与群众办事为导向,完善住房租赁平台功能模块设置,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按有关政策规定出租给有需求人群。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特别是长期租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该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加快推进购租并举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制订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1.22 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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