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20年,青海省全面建成2100个高原美丽乡村,占全省村庄总数的50.6%,省级财政资金累计投入25.1亿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这是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的消息。
“7年来,青海省立足城乡统筹发展,以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的原则,大力实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和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引导推动农牧区住房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升。”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发昌说。
在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中,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注重补齐突出短板、改善人居环境和打造乡村风貌,把保障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放在首位,因地制宜开展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16个县125个村有序推进生活污水治理试点,5个村庄列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23个村庄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黄南藏族自治州成功列为国家第一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
王发昌说,2021年,青海省将继续实施一批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以未实施过乡村建设的村庄为重点,强化村庄规划引领,依据村庄自然禀赋和建设实际,分类型标准化高质量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1.20 王艳 严赋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