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启动了全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计划到2022年年底,全区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
为做好全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安排,内蒙古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将以城市(包括旗县)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为创建对象。计划到2021年年底,全区3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到2022年年底,全区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此次内蒙古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创建内容,主要为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和培育社区绿色文化5个方面,并细化为16项具体的创建标准。
据了解,在接下来的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内蒙古各盟市将统筹用好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等涉及各类小区的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此外,各盟市还将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中,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创建模式和经验。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12.14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