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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召开的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宣布:2019年至2020年,陕西省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80.5亿元,省级配套3.7亿元,支持全省2591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553个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惠及40余万户居民。
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陕西省积极探索建立了“在街道党委领导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机关党员共同参与”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入户调研、宣传动员、答疑解惑、组织实施等工作。
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过程中,陕西省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在“改不改”上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在“改多少”上充分体现民意,依据居民意愿调查表确定改造项目,改多少由群众说了算。同时,在“怎么管”上充分体现自主性,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后续管理从单一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注重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小区环境共治共管,把物业管理作为城镇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的核心。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11.27 陈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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