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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挖断地下水管、液化气管道……因第三方施工对地下管线造成的破坏事故时有发生,成为威胁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的突出风险隐患。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下发通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安全运行管理。
5部门要求,江苏省各地市政部门在制订城市道路年度新建、改建、扩建计划时,应提前告知相关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管线权属单位要根据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制订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各专业管线建设必须与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协调同步,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新建城市道路原则上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后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11.25 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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