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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中心”)会同市住房保障中心建立公租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公租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实现缴存职工足不出户在线申办,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
据了解,缴存职工申请公租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线查询办理进程,还可以通过短信及时接收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按月转入本人银行账户,不需要缴存职工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上海中心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核对等方式压减承租缴存在线填报信息项,缴存职工仅需据实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即可,不需要额外提供纸质证明材料,不仅方便职工办理业务,还能进一步提升租赁信息的准确性。如缴存职工按需前往业务网点办理的,也同步大幅简化申请材料,除提供必要的申请信息外,仅需携带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材料即可办理。此外,按规定可使用电子证照的,申请人还可以提供电子证照办理业务。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11.02 记者 申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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