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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1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大力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增加检查指导频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同时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放心工程”。

  为丰富小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山西省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积极同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或建设。对于空置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在产权性质不变的条件下,可以无偿提供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使用,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等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多数是利用闲置房屋或旧房维修改造而成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要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分类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相关手续,确保此类养老服务设施的消防安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10.20 晋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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