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6月底,全省已累计改造农村危房110多万户,存量危房动态清零。
据悉,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群众解决住房基本安全问题的重要措施。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群体”的房屋,是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
在危房改造中,我省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对贫困县和深度贫困县政策倾斜力度。目前有82.7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农村集体公租房等多种形式保障了住房安全,如期实现了“贫困人口不住危房”的目标要求。
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之一。从2009年开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实施农村危改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来抓,坚持试点先行,组织合力攻坚,强力有序推进,按期完成了脱贫攻坚农村危改阶段性目标任务。
自2017年以来,湖北省住建部门先后组织了6次全面排查摸底。特别是2019年6月至8月,组织对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群体”名册,逐户开展住房安全性认定和鉴定。对评定为C级和D级的危房,按照“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批”的程序,会同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利用“扶贫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数据比对,精准锁定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对象。
对排查锁定的危房,坚持“一户一档”,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和电子信息档案,分类别、分年度实施改造,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
摘自 《湖北日报》 2020.10.16 记者 周三春 通讯员 禹滋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