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河北省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即日起在全省开始实施绿色社区创建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创建不少于5个绿色社区,定州市、辛集市要创建不少于2个绿色社区;2021年,对创建经验进行推广,扩大覆盖面和参与度,各市30%以上的城市社区要达到创建要求;2022年,创建行动要取得显著成效,各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据了解,此次行动以广大城市(含县城)社区为创建对象,即各城市(含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主要包括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4项内容。
方案强调,绿色社区创建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要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9.30 王宝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