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疆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已初步建立。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乡镇为861个,占全区889个乡镇的96.85%;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行政村为8149个,占全区9021个行政村的90.33%,基本实现《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这是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的消息。
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45处,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各地将继续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排查工作,做到立查立改,坚决遏制新增垃圾。
今年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共有53个,主要涉及阿勒泰、喀什、巴音郭楞等10个地州。截至9月1日,已开工38个,开工率达71.7%;已竣工15个,完成投资6.6亿多元,投资完成率近60%。
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将按照相关要求,督促乡镇、村庄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契机,对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任务,补齐短板。已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的地区要对照“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标准,持续巩固治理成效。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地区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设施配备建设,健全完善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年底前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工作目标。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9.29 记者 王玉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