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通报指出,该项目事先未发布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涉及城市树木事项未按程序报批,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野蛮施工、乱砍滥伐,对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城市特色风貌造成破坏。
事件发生后,成都市委、市政府立即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依法依规对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管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工地树木迁移工作排查整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通报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通报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城市树木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一是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完善城市、街区、建筑等相关设计规范和管理制度。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严把设计方案审查关,防止破坏城市风貌。二是在开展城市更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时,要正确处理好新与旧、改与留的关系,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确保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对涉及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项目,要从统筹做好保护与更新工作的角度出发,充分论证可行性,做到古树名木原则上就地保护不迁移、其他树木少迁移、迁移树木严禁过度修剪和截干。四是对确实需要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提前公示建设(改造)方案,征求公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市树木得到有效保护,把城市风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9.28 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