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根据报告,近年来,河南省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惠民生、补短板、扩内需、促消费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将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且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住宅小区纳入重点改造范围。
据统计,河南省2000年以前建成的符合改造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约1.7万个,涉及群众190万户。2019年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的老旧小区3402个,约51.6万户;2020年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的老旧小区5480个,约66.6万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省政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纳入全省11项民生实事重点部署、重点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改造老旧小区,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在筹措补助资金方面,报告显示,2019年以来,河南省累计争取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补助资金151.4亿元,其中2019年55亿元、2020年96.4亿元,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2.7亿元,市县财政安排改造资金共计18.4亿元。中央财政下达河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额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列。在发行专项债券方面,截至目前,郑州市、商丘市、开封市、信阳市、濮阳市、焦作市、南阳市共安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9.3亿元、一般债券0.8亿元,共计10.1亿元。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9.24 记者 余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