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方式,通过探索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配套融资贷款、商业贷款、公司债、应付账款供应链资产证券化等模式,有效解决各地项目建设资金紧缺难题,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经济增长和扩大有效投资起到积极作用。
据了解,近日,梧州市成功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棚户区改造配套融资贷款22.55亿元。这是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发放的首笔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配套融资贷款。除梧州市外,百色市、贺州市也已启动该模式的配套融资计划,可解决融资需求200多亿元。
据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已累计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276.96亿元。其中,2018年试点发行债券13亿元,2019年发行两批债券200亿元,2020年8月发行债券63.96亿元。目前,债券融资资金已全部下达至各市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并支付使用。
除通过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配套融资贷款模式,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外,广西鼓励各地通过商业贷款,充裕棚户区改造资金。截至目前,全区主要商业银行机构累计向5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授信298亿元,发放贷款141亿元;已通过初审、正式进入融资单位审批的项目36个,预计授信金额156亿元。
广西棚户区改造项目同步配套建设商品住房、商铺和地下车位等,通过销售商业配套,偿还项目融资本息。贵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于2020年向农业银行申请贷款8亿元,还款来源为商铺、车位等出售资金。
广西在推进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发行公司债融资模式也得到了棚户区改造项目业主欢迎。崇左市有关企业已为城北棚改区安置点一期工程项目(2020年国家任务1200套)成功发行2020年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本次债券规模为9亿元,票面利率为6.8%,发行期限3﹢2年,即债券3年到期后可再次发债延长2年。
此外,广西还积极探索应付账款供应链资产证券化模式,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问题,即以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位向其上游供应商采购商品、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应付账款为基础资产,以资产证券化方式进行项目融资。预计通过搭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应付账款供应链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初步可实现融资114亿元。目前,已有3个项目通过资格初审,计划融资12.2亿元。
据了解,2017年以来,广西共完成35.71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总投资1037亿元。广西将进一步完善全区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融资机制,搭建政企银沟通平台,指导各地编制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争取得到国家开发银行更多融资支持;积极探索多种市场化融资渠道。同时,进一步规范市场化融资项目核准程序,避免金融机构或项目单位随意扩大融资对象,规避后续审计风险,确保全区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融资机制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9.22 记者 陈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