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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请公租房纳入“一网通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15

  

  自本月起,上海公租房准入资格申请可在市政府“一网通办”网站办理。市民可在该网站填写提交申请,相关信息由后台自动推送至上海市公租房申请审核信息系统。相应受理机构接收信息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

  据了解,上海公租房申请对象的本市社保缴费证明、住房不动产权证及租用公房凭证,通过市相关部门管理信息共享、数据核验方式采集,本人免于提交。同时,申请对象也无需提交上海本地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实体证照及复印件。申请对象在《申请表》中明确由家庭(个人)承租公租房的,所在单位不需要在《申请表》上出具同意意见,也不需要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为方便申请对象就近申请市筹公租房准入资格,该事项实行“全市通办”,即申请对象可以向全市任一区的公租房受理窗口提出市筹公租房准入资格申请。在市政府“一网通办”网站上提出申请的,可以选择全市任一区的公租房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各区公租房受理窗口受理申请后,按照《市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实施办法》规定的统一标准做好审核工作。

  为方便申请对象利用中午和周末休息时间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上海各区公租房受理窗口在工作日全天开放办理业务(中午正常开放),日常周末至少开放周六上午半天办理业务(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9.14 记者 黄金玉 丁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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