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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型项目试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1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0年10月9日起,对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试行告知承诺制。

  据介绍,通知所称告知承诺制,是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次性公布告知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的办理条件、标准、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反承诺的后果,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审批方式。

  试点小型建设项目是指适用社会投资低风险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项目。

  根据通知,社会投资低风险小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纳入试点范围的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各方建设主体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审批部门应当在作出施工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对建设单位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查。未履行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撤销决定,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北京市信用信息平台;作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销决定,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北京市信用信息平台。作出撤销决定的,审批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建设单位2年内不再适用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条件。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9.11 记者 荆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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