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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具备代办、代购人才公寓的从业资格,不得以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为由从中非法收取“服务费”“代办费”“茶水费”“渠道费”等任何费用,对存在虚假承诺、伪造和提供虚假材料、变更购房人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同时,人才安居资格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9.11 记者 黄金玉 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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