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黑龙江省居民在装修房子、安装水暖设施、使用电器或燃气灶具等期间遇到突发情况时,都可以在按照《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的“说明书”中找到解决方法。
据了解,《标准》共分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居住区、住宅楼信息,住宅套内使用说明”5章。
其中,在“基本规定”一章中明确,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的内容应包括建筑(包含电梯)、结构、水暖通风设施、电气及智能化系统、燃气与消防设施的安全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此外,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应对装修、水、暖、电、燃气等使用注意事项及发生功能性使用事故或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条目作出索引,便于居民迅速找到相应解决办法。
在“居住区、住宅楼信息”一章中明确,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应对住宅区内消防车道、消防设施、救援场地、避难场所及其他与避险疏散有关的信息进行图示标识说明,并对住宅楼的外围护墙体构造进行说明,明确使用注意事项。
《标准》要求,住宅所有人、使用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在住宅装修、改变用途、改变设备设施、用水、用暖、用电、用燃气、排污等方面,应具有“主动配合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接受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掌握安全使用常识及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等义务。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9.08 郭春光